集團公司如何選擇對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模式(一)
控股型企業集團控股型企業的最大優勢是較少的資本控制較多的資源,因而可以獲得規模經濟效益,同時控股投資可以分散集團整體經營風險,此外,控股型企業集團還可以獲得法律和稅收方面的利益等等。但上述優勢的實現必須有一個條件,那就是集團公司必須是相對實行集權化管理的,對于分權特別過度的集團來說,上述關于集團公司的優勢是難以甚至是不可能實現的。但是集權管理也有其自身的弱點,主要表現在集團公司的經營理念、戰略計劃、方針等難以徹底地向子公司滲透,母子公司完全以資本結合為主,以投資收益率、盈利狀況等為評價標準,在經營和管理上的滲透并不太強,因此在戰略思想的貫徹中難以達成一致;此外,子公司難以利用集團總部的參謀人員,除了董事兼任制外,母公司的各職能部門并不為子公司服務,子公司也需要設置各種管理機構,使管理成本提高。
在目前狀況下,相對集權化管理是開發區集團公司首選的管理模式,這是因為:一、開發區集團公司一般由開發區管委會的職能部門演變而來,人員層次較高,有一定的管理人力資源優勢,但目前這些高層次人員的工作壓力較輕,造成了集團公司資源的浪費,因此集權化管理有利于發揮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二、受集團公司大多沒有實行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影響,目前母公司對子公司經營者的業績考核、獎勵激勵機制尚不完善,在這種情況下,子公司經營者的自我約束能力不能高估,分權化管理,容易造成子公司內部人控制等管理失控的情況;三、此外,開發區集團公司的融資負擔較重,如果實行分權化管理,則不利于發揮集團資金管理優勢,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四、開發區集團公司投資產業多,子公司組織結構多樣,集權化管理,有利于集團公司進行合理避稅政策的設計,從而獲取法律和稅收方面的利益。五、雖然集權化管理會造成子公司對母公司的過度依賴,但如果進行權限的合理劃分,再輔之以完善的監督、評價機制,這些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具體來說,開發區集團公司的集團化管理主要體現在以下權限的劃分情況。
1、投資決策權
集團的投資決策權應該由集團公司統一運用,集團明確規定由集團公司把握集團的投資方向、投資規模,各子公司一律沒有投資權。當然也可以針對不同性質的子公司,按照一定限額或子公司自有資本的一定比例下放投資決策權,調動子公司管理者的積極性,但這種限額或比率在整個集團公司中是微不足道。
2、對外籌資權
集團公司可以集中對外籌資,由集團公司一頭對外籌資,再通過內部投資或貸款向子公司提供資金,從而嚴格控制財務風險;也可以按子公司經營狀況制定不同的政策和很低的籌資比例。